想從事法律實務工作,除了司法職務之外的另一個良好選擇。「法制」,是行政部門裡的法律專家,由於公務人員的職務執行及業務推動都和法律息息相關,因此法制人員的角色相當重要,每年穩定開缺取才,如配合投考組合更增加多榜考取的機會,適合法科生報考。
(一)分發單位:
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(構)、縣市政府法制局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、各鄉鎮市區公所等。
(二)工作性質:
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、法制相關業務業務、辦理法制作業、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。
(三)工作特色:
1.法制工作內容較單純,上下班時間較固定,和一般公務人員作息相同,對於喜歡固定型態工作的人十分具有吸引力。
2.法制人員能參與法規擬定和政策形成,具有高視野及成長,能培養自身成為優秀人才。
專業科目多為法科生熟練的必修科目,又與司法考試大部分重疊,只要付出時間研讀,極有可能多榜連上。
(一)普通科目:
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
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(二)專業科目:
◎3.民法 ◎4.行政法
5.刑法 6.商事法
7.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
8.立法程序與技術
(備註1.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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